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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5-11-20

  

东方钽业(00096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IM电竞平台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湿法冶金项目、火法冶金熔炼项目、高端制品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的扩产。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湿法冶金项目将新增氟钽酸钾 1100t/年、五氧化二铌1700t/年、高纯五氧化二铌150t/年、高纯五氧化二钽50t/年和钽铌化合物 209.5t/年;火法冶金熔炼项目将新增熔炼铌 860t/年、熔炼钽 80t/年、铌及铌合金条 74t/年、钽及钽合金条(棒)240t/年;高端制品项目将新增钽铌板带制品145t/年。

  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则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及市场预测,相关参数如原材料成本、产品销售价格等设定充分参考市场趋势、公司现有业务,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相关测算合理,该等项目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

  然而项目实施后,若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产品利润率下降或者技术创新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等不利情况,将可能使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毛利率、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标下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

  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公司进行了审慎、充分、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和研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钽铌及其合金业务的追加投入,重点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设备、产能及生产效率瓶颈,本次募投产品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不存在重复建设,发行人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和生产工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产品价格、原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和可预见的变动趋势做出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因项目可行性评价过程中考虑因素的偏差、假设的前提等条件发生了变化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实际效益偏离预期收益。若公司目前已经掌握的技术储备、生产工艺等未能在募投项目得到良好的应用导致产品质量波动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无法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及时更新募投项目产品的关键技术、升级完善产品性能,则可能存在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工作不及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火法冶金熔炼项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虽然发行人已与中色东方集团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并于 2025年 9月向中国有色集团提交评估备案申请文件,公司预计无法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的风险较小,假如未来发生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7,190.20万元、19,043.73万元、21,453.72万元、20,846.2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074.70万元、9,150.76万元、-6,110.26万元和-23,912.1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来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为钽铌矿,钽铌矿优势资源主要分布在美洲、澳洲和非洲等地区,国内钽铌资源虽然储藏量较大,但因大部分属于多金属伴生矿床,品位低,采选技术难度大、成本高,不具备经济效益,这使得国内钽铌矿石原料 90.00%以上依赖进口。海外进口原材料会受国际政治、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导致一定时期内原材料供应不足或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钽铌及其合金产品的直接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最高,为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化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若未来上游行业受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大幅上升而公司未能及时向下游转移相关成本,或者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未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对下游客户议价能力降低、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者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呈持续增长态势。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是一家从矿石冶炼到金属制品的全产业链公司,从采购到冶炼、铸锭及形成制品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同时为及时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给客户及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保持着一定的库存水平。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将持续增加,若发生市场销售不畅,将会造成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大量积压的情形,进而影响公司资产的周转效率,同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给予下游优质客户一定信用期限。若未来客户经营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出现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延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0.21%、42.49%、35.73%和34.07%,产品主要出口地包括亚洲和美国。

  随着国际政治局势的变化、全球经济环境的周期性波动,未来阶段的国际贸易政策变化仍存在不确定性,美国等境外国家或地区可能对中国大陆部分产品采取如加征关税等贸易壁垒措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上述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下降或增长不及预期,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根据初步测算,上述项目达产后每年预计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共计约8,686.32万元,未来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影响较小,完全达产后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影响最高比例为 2.90%,对净利润最高影响比例为 22.75%,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新增产能完全消化的情况下,未来如果出现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项目收益未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有色集团为东方钽业的实际控制人,中色东方集团为东方钽业的控股股东,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公司主业,公司将延续现有的主要经营模式,项目实施预计会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因此也可能扩大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规模。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提请投资者关注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而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为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钽铌湿法冶炼废渣处置场项目、钽铌火法冶金熔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等项目。若相关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因行业政策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效益未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在建工程存在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若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产生效益未能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资产折旧费用等,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2、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6月 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已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且已经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除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外,其他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4、本次发行对象中国有色集团为东方钽业的实际控制人,中色东方集团为东方钽业的控股股东,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5、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中国有色集团和中色东方集团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东方钽业本次发行的股票,中国有色集团认购总额为人民币 10,527.42万元,中色东方集团认购总额为人民币 48,000.00万元。中国有色集团和中色东方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8,99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1,459,280股(含 151,459,280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发行结束后,若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发行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不超过 2%(即: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比例≤2%),则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发行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超过 2%(即: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比例>2%),则中国有色集团、中色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对象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可能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1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年 12月 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声明”之“(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和“(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 关联方,中色东方集团持有其 100.00%股权,于 2023年 12 月注销

  Global Advanced Metals,全球先进金属有限公司,是全球 领先的钽粉供应商

  KEMET ELECTRONICS CORPORATION,全球电容器供 应商之一

  Vishay Intertechnology,全球电子元器件供应商之一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公司 2022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钽铌板带材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公司 2022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东方超导公司年产 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为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 一

  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为公司 2025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钽铌火法冶金熔炼产品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为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天职会计师于 2025年 4月 11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 17753号”《审计报告》、于 2024年 3月 29日出具的“天职 业字【2024】21669号”《审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于 2023 年 4月 7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2755号”《审计报 告》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Jun He Law Offices于 2025年 8月 26日就香港公司出具的 法律意见、Mulenga Mundashi Legal Practitioners于 2025年 8月 13日出具的《 LEGAL OPINION CNMNC Africa Company Limited》及 LANDMARK ADVOCATES于 2025

  年 8月 5日出具的《LEGAL OPINION CNMNC RWANDA COMPANY LTD》

  《企业上市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和 《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元素符号为 Ta的金属元素,银灰色,延展性好,耐腐蚀性 强。用于制造钽电解电容器、半导体芯片、防腐组件、耐高温 制品、高温、耐腐蚀和硬质合金等合金添加剂、生物医疗植入 体等

  元素符号为 Nb的金属元素,灰白色,延展性好。用于制造耐 高温、耐腐蚀和硬质合金等合金的添加剂,还用于光学镀膜靶 材、铌射频超导腔、耐高温基材、防腐组件、电子元器件等的 制造

  一种无机盐,化学式为 K TaF,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溶于冷 2 7 水、氢氟酸,能溶于热水,主要用于钽粉的生产

  从水介质中回收金属的技术,过程中,有关金属会被选择性溶 解,该技术用于生产钽铌湿法冶金产品,包括氧化钽、氧化铌 及氟钽酸钾

  在高温、真空条件下提取钽铌金属和进一步提纯的冶金过程, 包括还原、烧结、熔炼、熔铸等过程。钽铌及其合金铸锭和钽 粉的制造均属于火法冶金

  一种电子元件,由两个彼此平行且相互绝缘,通常以电解质分 开的电极构成。通过充、放电,电容器可存储及变换能量;作 为电子电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类电 子、工业控制设备、通讯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中

  一种用金属钽作为阳极材料而制成的电容器,按阳极结构的不 同可分为箔式和钽粉烧结式两种,在钽粉烧结式钽电容中,又 因工作电解质不同,分为固体电解质的钽电容和非固体电解质 的钽电容

  以铁、镍、钴为基,能在 600℃以上的高温及一定应力作用下 长期工作的一类金属材料;并具有较高的高温强度,良好的抗 氧化和抗腐蚀性能,良好的疲劳性能、断裂韧性等综合性能。

  钽的金属粉末。钽粉表面生成的致密氧化膜具有单向导电的阀 金属性质。用于制造高品质的电解电容器,也是钽火法冶金产 品的基础材料。

  以钽粉为原料,经成型、烧结、轧制、拉拔等压延加工方法制 成的一种丝状钽材。主要用于钽电解电容器的阳极引线。

  溅射是制备薄膜材料的主要技术之一,它利用离子源产生的离 子,在真空中经过加速聚集,而形成高速度能的离子束流,轰 击固体表面,离子和固体表面原子发生动能交换,使固体表面 的原子离开固体并沉积在基底表面,该过程即为“溅射”,被轰 击的固体是用溅射法沉积薄膜的原材料,称为“溅射靶材”。

  钽具有高导电性、高热稳定性和对外来原子的阻挡作用,故用 溅射镀膜法在集成电路上镀上钽膜,可防止铜向基体硅中扩 散。钽靶材主要用于半导体及光学领域。以纯度在99.99%以上 的钽为原料制作的靶材即为高纯钽靶材。

  基于超导体在超导状态下的高频电磁特性发展起来的一类带电 粒子加速结构,是带电粒子超导加速器(简称超导加速器)的 主要组成部件。

  通过较大规模投入和工程建设来完成,建成后通过长期的稳定 运行和持续的科学技术活动,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大型设 施。

  International Thermonuclear Experimental Reactor,国际热核聚 变实验堆计划,又称“人造太阳”,是当今世界科技界为解决人 类未来能源问题而开展的重大国际合作计划。

  Shanghai High repetition rate XFEL and Extreme light facility,硬 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我国唯一、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 X 射线光源大科学装置,可为物理、化学、能源、材料、生命、 环境等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和新技术创新提供国际先进平台。

  China initiative Accelerator Driven System,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 装置,是国家“十二五”期间优先安排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

  High Intensity heavy-ion Accelerator Facility,强流重离子加速器 装置,是国家“十二五”期间优先安排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 施,能为鉴别新核素、扩展核素版图、研究弱束缚核结构和反 应机制、特别是精确测量远离稳定线短寿命原子核质量提供国 际领先的研究条件。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Ningxia Orient Tantalum Industry Co.Ltd.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第三类医 疗器械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 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 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喷涂加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 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增材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 3D打印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 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 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机 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品进出口贸易,房屋、场地、设备租 赁劳务承包、劳务服务,职工培训,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物 业服务,自购水、电、蒸汽、天然气、暖气、电信服务转售 (不含专项审批),化工产品、金属及其制品、五金交电、 模具、润滑油品、实验器材、消防器材、办公用品及耗材、 劳保用品、日用品销售,机电设备、备件销售及维修服务咨 询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5年9月 30日,中色东方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39.99%的股份。中国有色集团为中色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其 60%的股份;中国有色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0.88%的股份,中国有色集团能够控制发行人 40.88%股份的表决权,中国有色集团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 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 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 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 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 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2018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9号)要求,将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股权的 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划转后,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中国有色集团 10%股权。中国有色集团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国务院国资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股权变更尚未进行工商登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为“C制造业”之“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根据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钽、铌及合金业务属于 “鼓励类”产业第九项“有色金属”和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业”。

  此外,公司钽、铌及合金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21年第 40号)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增鼓励类项目“7、钽、铌、铍、钛等稀有金属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开发及生产”。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自然资源部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国家发改委主要承担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等宏观管理职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行业管理工作,拟定行业规范标准,监测行业运行情况。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行业组织主要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各行业组织主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通过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等,同时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协助信息交流等。

  国务院 2021年 3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聚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钽铌及其制品作为稀有金属,因其具有良好的金属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医疗、原子能等领域,属于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3年 12月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纯钽金属粉末、铌钨合金粉末、钽钨合金粉末列入前沿材料。IM电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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