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盛美上海(68808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盛美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2、公司原董事李江先生于2023年2月不再担任积塔半导体董事,故2024年2月以后积塔半导体不再是公司关联企业。
2、2025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2024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新台币 5,736,137,300元(最后更新日期 2024年 11月 26日)
公司董事STEPHEN SUN-HAI CHIAO之兄弟焦平海担任合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公司将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专业的半导 体硅材料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 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生产电子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批发、进出口贸易(拍卖 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持股 48.03%,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 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29.86%,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22%。
公司董事STEPHEN SUN-HAI CHIAO之兄弟焦平海担任上海合晶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为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董事STEPHEN SUN-HAI CHIAO之兄弟焦平海担任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 司董事,公司将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专业 的半导体硅材料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 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 约具有法律保障。
韩国京畿道城南市中院区城南中心商务大厦 2号楼 B-101、122~132、614~ 616
设计和制造半导体/工业机器人,半导体设备前端模块,深度学习主干网络; 半导体,太阳能和生物行业的自动化和设备。
Choi Moon-soo持有 40%,ACM RESEARCH, INC.持有 20%,Choi Dong-Won 持有 20%,公司持有 20%。
公司持有Ninebell Co., Ltd.20%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HUI WANG担任 Ninebell Co., Ltd.董事,公司将 Ninebell Co., Ltd.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Ninebell Co., Ltd.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 设备的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 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半导体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半导体设备的生产、销 售、安装、维修、检测;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 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凭许可证)、金属材料、环保设备、金属 制品、橡塑制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建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品)、 消防器材、包装材料、家具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清洁用品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
王贝易持股 77.46%,公司持股 15.00%,无锡众合奕明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5.47%,无锡新创星辰一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1.97%, 无锡点石共赢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0%。
公司持有盛奕半导体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5.00%的股份,同时公司高管罗 明珠担任其董事,公司将盛奕半导体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 方。
盛奕半导体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主 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 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前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IM电竞平台IM电竞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