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0027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林旺南,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中国广东,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其未在公司任职,现担任南兴投资、东莞市德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市林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半溪嘉华温泉酒店有限公司、韶关嘉华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林华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林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厚街商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南兴投资是南兴股份的控股股东,是林旺南、詹谏醒夫妇控制的公司;林旺 南先生与詹谏醒女士为夫妻关系;詹任宁先生与詹谏醒女士为兄妹关系;林旺南 先生与林近少女士为母子关系。南兴投资、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与林近少为 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及亲属关系如下:三、信息IM电竞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南兴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兴投资、詹任宁、林旺南和林近少基于自身资金规划安排,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南兴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9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8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兴投资、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和林近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459,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182,3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2日,詹任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林旺南及林近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49,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南兴投资及詹任宁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8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2026年1月7日,南兴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1月9日至13日,南兴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9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以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295,455,913股为基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因通过减持触及5%的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仍持有公司40%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0,459,746股 持股比例:47.5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2,277,414股 变动比例:7.54%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18,182,332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40%
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2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时间:2026年1月7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3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增持公司股份。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